C.对申请免考、择考的学生要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能少于3天。申请免考、择考的学生的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区教育局备案,免考、择考的学生名单需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D.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予以缓考。补考时间在文化课统考前,各县(区)集中一次性补考,无故缺考者不再予补考。
E.2017年1月份前,学校应上报当年免修体育课和免予执行《标准》的学生名单到县区教育局备案。凡免体育考试的考生,必须出具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予执行《标准》手续登记表,经学校加具意见后附在报考登记表上,报经各县区招生办(中招办)审核批准。
F.择考评价方法
1.营养不良[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15.5—14.6为I度;≤14.5为Ⅱ度。
2.肥胖[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
≥26.5—29.9为I度;≥30为Ⅱ度。
3.严重脊柱弯曲:偏离中心线2.5厘米—3.4厘米为I度;3.5厘米以上为Ⅱ度。
4.O型腿:两膝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5.X型腿:两脚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体育考试
时间
2017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组织工作
和保障措施
A.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市直学校的体育考试工作由源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B.要认真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确保考试工作有序进行。各县区要成立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做好本县区体育考试组织规划和具体实施工作。
C.考场设置要相对集中。各考场要设立领导组织机构,聘任主考一人、副主考一至二人,纪检或监察干部一人,监考员、学生监督员、监分员、医务人员、后勤工作人员按需要配齐。各县区教育部门应严格选好考试工作有关人员,统一安排到各考场组织和开展考试工作。
D.要加强考生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对组织不力,在考试中不按规定操作,造成考生人身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