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中招加分照顾考生审核办法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学:
为做好2016年中考中招工作,现将中考中招加分照顾审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审核办法:
1.填报表格:考生在学校领取《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或到福州市中招网下载(网址:www.fzedu.gov.cn/zzb)。报考地在五区的考生填写五区表格,报考地在七县(市)的考生填写七县(市)表格。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个县(市)区的考生,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属流动人口的按照流动人口程序办理。户籍和报考地均在五区,但属于不同区的考生,不属于流动人口范围,填写五区表格,在户籍地审核后即可交给户籍地人口计生局。
2.材料要求
(1)独生子女身份证明材料指: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父母结婚证原件(离异或丧偶家庭再婚后未再生育证明)、父母一方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证明及2份复印件。
(2)二女绝育家庭女儿身份证明材料指:户口簿、父母结婚证(离异或丧偶家庭再婚后未再生育证明)、所在乡镇计生办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3)流动人口考生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持父母《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暂住证》(办理时间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和户籍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方长效节育措施证明或二女户父母一方落实绝育措施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3.审核:计生加分审核手续由报考地所在县(市)区人口计生局负责,办理时间为5月4日-20日,考生或家长持《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市区考生一式三份,七县考生一式两份)和上述证明材料到户籍地乡镇计生办初审后交到报考地所在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审核,其中,高新区学校的学生到闽侯县计生局审核。市区学校注意录取名单由福州市计生委审核后直接提供给市中招办;县(市)属学校注意录取名单由县(市)计生局审核后提供给当地中招办,最后由市中招办汇总、公示。
逾期和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具体要求详见福州市中招网《福州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考加分办法补充说明》(榕人口〔2015〕29号)。
二、军人子女审核办法
1.享受同分优先录取照顾的当地驻军(现役军人)子女由当地驻军部队出具文字证明并注明父母子女关系,考生于5月26日前将证明材料提交学校进行网上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