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技能技巧(30分)
3、动作模仿(10分)
4、其他才艺(10分)
备注:舞蹈音乐自备;声乐考试清唱。
附件2:2016年福州第十八中学体育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测试时间:5月10日(周日)上午8:30开始
二、测试地点:福州十八中象园分校田径运动场
三、招生人数:田径5人、篮球6人、女排4人。
四、考试项目:
(一)田径
1、初中阶段取得市以上教育局主办的各类体育比赛获奖成绩10%
2、身体素质占30%(包括100米跑,立定跳远,每项占15%)
3、专项占60%(考生可根据个人特长任选一个单项进行测验)。
(二)排球
1、初中阶段取得市以上教育局主办的各类体育比赛获奖成绩10%
2、传、垫、扣、发球80%
3、比赛10%
(三)篮球
1、50米跑10%
2、立定跳远10%
3、往返运球投篮30%
4、定点投篮30%
5、比赛20%
五、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1、田径:参照《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评分标准》进行。
2、篮球
(1)往返运球投篮30分(成绩20分、技评10分)
从一端线起运球到对面上篮,投中后再运球到起点上篮,依次类推,1分钟时间完成,以完成个数为最后成绩,每投中一次得2.5分,7次以上为20分。
(2)定点投篮30分(成绩20分、技评10分)
考生在罚球线上单手肩上投篮,(女生可双手胸前投篮)每人连续投10次,每投中1个得2分。
(3)全场(或半场)比赛(20分)
主要看考生的个人攻击能力、防守能力、战术意识与技术运用。
3、排球
(1)发球技术25分(成绩15分、技评10分)
上手飘球,勾手飘球,大力发球任选一种,每人连续发5次,每一球落入场内得3分。
(2)垫球技术25分(成绩15分、技评10分)
接对面场地掷过来的球,考生站在6号位双手垫球5次,要求垫到2—3号位之间,有一定弧度,距网60—80厘米,成功一次得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