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实际情况,经研究,我校2016年将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目标,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并有志于学习相关学科专业的优秀学生。
一、申请条件
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与我校自主招生大类(专业)相关相近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获得以下五类奖项者优先: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或省级赛区一等奖的学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
3.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4.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一等奖者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一等奖者;
5.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两个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注:不具备以上五类奖项中任一奖项者,须具有证明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标志性成果或重大创造发明的作品,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招生类别和计划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总计划控制在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以内(237人)。
我校设置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人文、外文七个学科考核组别,并按照七个学科考核组确定参加考核名单和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各考核组别招生计划及相关相近专业(类)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