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消防总队接收地方高校毕业生简章(2)

福建征兵网2018-11-21王华老师

四、接收专业(见附表)

福建省消防总队接收地方大学生专业一览表.doc

五、基本待遇

入伍后,大专毕业生授予武警少尉警衔,定为排职(技术14级);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专业技术)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技术13级);硕士研究生,授予武警 (专业技术)上尉警衔,定为正连职(技术12级)。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官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接收的毕业生,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 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在转现役前,毕业生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不合格者,以及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身体、 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均予以淘汰。

六、接收与分配原则

为确保接收工作的公平、公正,福建省消防总队于开始实施“双选一公两定向”的接收办法,即由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和各支队专业需求填报 志愿,各支队各学科按照成绩高低对报考该支队该学科的考生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并明确分配单位。籍贯为福州、厦门、泉州的考生不得报考原籍所在支队。

七、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邮编:350003
联系人:黄干事 赵干事 联系电话:0591- 87089224
报名网址:福建省消防总队信息网(www.fjxf.gov.cn)
所有报名者都必须通过网站报名,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按照网站上相关要求,打印简历封面,附上相关材料,邮寄到福建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投递简历必须包含的材料:
1、新生录取名册(联系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复印件需盖章);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最新成绩单复印件(原件,需显示补考重修情况,并经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成绩主管部门盖章,若未显示补考重修情况,需开具补考重修情况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时间截止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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