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招收的士官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答:招收士官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从下达士官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招收士官在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时,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全日制中专学历的高定一个工资档次,全日制大专和本科学历的高定二个工资档次。招收士官的被装,入伍后由部队按照新选取的士官被装供应办法和标准统一发放。
问:招收士官退役安置有哪些政策?
答:招收士官符合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作退休、转业或者复员安置;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本人要求复员经批准也可以作复员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其他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以及因故不能以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
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于5月31日前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届毕业生也可以在其毕业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598-8222960转85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