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征兵办公室主任、省军区副参谋长林双先大校介绍征兵政策

福建征兵网2018-11-21李天扬老师

17日,记者从省征兵办获悉,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冬季征兵命令》,我省今冬征兵工作即将全面展开。针对相关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省征兵办公室主任、省军区副参谋长林双先大校。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12月1日

林双先介绍,今冬征兵从11月1日开始,12月底结束。大体上划分为四个阶段:

10月31日前为组织准备阶段;11月1日至20日为体检、政审阶段;11月21日至12月9日为复查、走访、定兵阶段;12月10日至31日为新兵交接运输和征兵总结阶段。

林双先表示,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由县(市、区)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在校大学生可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12月1日。

女兵征集按照网上报名、政治初审、身体初检、组织体检、综合素质考评、组织政审、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公示名单和办理入伍手续的方法步骤进行。有关征兵工作的具体政策规定,还可向当地兵役机关咨询。

征集对象以高中以上为主

林双先介绍,今冬征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和海岛(不含厦门、平潭、东山岛,下同)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

在年龄条件上,男青年要求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男、女青年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参加女兵征集的女青年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了解相关情况。

应届大学生享优先政策

林双先表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可享受四个优先征集政策,即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优先安排分配。

林双先还介绍,根据我省相关优待安置政策规定,进藏、进疆和高原条件兵优待金,按照不低于当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3倍发放;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专科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3000元;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按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应征入伍的外省籍在校大学生,退伍后回高校复学毕业且在福建省落实就业单位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就业地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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