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针对今年征兵的特点,如何确保我县征兵任务的完成?
林志宏:一是强化依法征兵的力度。严格落实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 月29 日颁布实施的《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三十三规定,条例三十四条规定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由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在两年内不得录(聘)用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不予晋级、晋职,并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分。应征公民入伍后拒绝、逃避服兵役被部队退兵的,由县人民政府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在三年内不得录(聘)用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加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原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的,不予复工、复职;原是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的,不得恢复学籍。二是完善必要的措施。我们将继续实行:“五公开”“六公布”制度。我们的监督电话是5289693。三是严格征兵纪律。总之,我们要坚持以法规为准绳,以提高新兵质量为核心,以廉洁征兵为重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时效地做好征兵工作。我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下,通过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圆满完成好今冬征兵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