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适龄青年拒绝、逃避征兵体检、征集有何处罚规定?答: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征兵体格检查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强制其进行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并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在2年内不得录(聘)用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原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的,2年内不予以晋级、晋职,并由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