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军分区副司令员黄行辉解读征兵工

福建征兵网2018-11-21王华老师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夏秋季征兵命令》,漳州市今年征兵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日前,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军分区副司令员黄行辉就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安排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了笔者采访。

笔者:今年征兵政策有哪些调整变化?

黄行辉: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调整变化:一是征兵时间调整。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今年的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即从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二是报名方式调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以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在原籍没有征集的,入校后可以继续征集。三是质量指标调整。省政府、省军区明确今年漳州市大学生征集比例要达到总任务的28%以上,初中生征集数量要在总任务的10%以内。

笔者:今年新兵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黄行辉: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笔者:对应征青年的年龄有什么要求?

黄行辉: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笔者:应征青年参军入伍对政治和身体方面有什么要求?

黄行辉:应征公民参军入伍,政治条件,要符合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体格条件,要符合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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