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夏秋季征兵工作安排和有关政策规定(2)

福建征兵网2018-11-21李一老师

由该医院(或体检机构)负责抽组人员组成体检组。
四是大学生征集比例进一步增大。根据军区和省征兵办要求,今年我市大学生征集数量和比例要达到36%以上。
五是优待政策更趋配套。国家放宽了学费补偿代偿对象,所有应征入伍的高校入学新生、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均可享受此项政策;新修订的《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将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统一调整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0%,省人社厅制定了贯彻落实“省五条优待政策”的实施办法,我市也出台了《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实施意见》。

记者:今年征集对象的年龄条件有哪些规定?
肖 健: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放宽到24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记者:去年,市政府军分区联合下发了《漳州市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实施意见》,对相关优待安置政策作了进一步完善,您能否具体介绍一下?
肖健: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漳州市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每年安排全市公务员(含政法干警)招录总数10%,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其中,下士、中士、上士笔试成绩分别加3分、5分、8分。国有企业招聘安排15%、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安排15%,用于定向招录(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除享受退役士兵加分政策外,再另加5分。在校大学生士兵毕业后2年内或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2年内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一次。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
二是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应征入伍后由高校保留其学籍,退役后2年内可以复学就读。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答辩,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入伍前为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入伍前为高职(专科)在校生,退役后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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