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改革政策最新消息,化学考试大纲

福建高考2018-09-16李天扬老师

一、命题依据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福建省教育厅颁布的《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化学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方案(试行)》和《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化学学科考试大纲(试行)》,并结合我省普通高中化学教学实际情况进行命题。

  二、命题原则

  普通高中学生化学学业基础会考是考核学生化学学习能否达到《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中"化学1"、"化学2"、"化学与生活"的内容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命题应注意以下几个原则:

  1.导向性原则。面向全体学生,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健康地发展,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化学新课程的理念,充分发挥基础会考对普通高中化学学科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

  2.基础性原则。突出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注重学科基本思想和方法,考查初步应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难易适当,不出偏题和怪题。使绝大多数认真学习的学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3.科学性原则。试题设计必须与考试大纲要求相一致,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试卷结构合理,试题内容科学、严谨,试题文字简洁、规范,试题答案准确、合理。

  4.实践性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关注科学、技术与社会的联系,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

  三、考试目标要求

  1.认知性学习目标的水平要求由低到高分为下列四个层次。一般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了低层次的要求。

  A:知道、说出、识别、描述、举例、列举(即识别"是什么")

  B:了解、认识、能表示、辨认、区分、比较(即明确"是什么")

  C:理解、解释、说明、判断、预期、分类、归纳、概述(即懂得"为什么")

  D:应用、设计、评价、优选、使用、解决、检验、证明(即能够"综合应用")

  2.技能性学习目标包含"初步学习、模仿"、"初步学会、独立操作、完成、测量"、"学会、掌握、迁移、灵活应用"三个由低到高水平层次的要求。技能性学习目标可有机结合纸笔测验和实验操作考查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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