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投档模式及投档比例
第十条投档模式分为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和一档多投投档模式等三种。平行志愿投档又分为院校志愿平行投档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两类。一档多投又分为院校志愿一档多投和专业志愿一档多投两类。
第十一条投档模式
1.文史类、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分第一志愿和参考志愿先后投档。先进行第一志愿投档,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对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院校,再进行参考志愿投档,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本科提前批征求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2.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实行院校志愿“一档多投”。本科A批、B批均实行专业志愿“一档多投”。高职(专科)批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3.体育类。本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第十二条投档比例
1.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高校,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含院校志愿平行和专业志愿平行)高校,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执行,其中部属及省外本科高校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执行。
在模拟投档时,省属高校本科批的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部属及省外高校一般不超过110%。
3.实行一档多投的批次(指艺术类本科各批次),考生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相应的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受投档比例限制,按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或按专业志愿(艺术类本科A批、B批)全部投档。
第五章:成绩排序规则
第十三条文史类和理工类
考生分别按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投档分相同的,先按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