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福建高考加分和同等条件优录政策有5条,加分分值为3分、5分、10分和20分。
其中,只有烈士子女(含公安烈士子女)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20分的政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台籍学生、三侨子女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含)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高考文考加10分。
5分档加分项目锐减,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2015年1月1日之前取得有关奖项、名次、称号者才有效。取消的5分项目具体如下:省级优秀学生;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者;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