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标准要求。①面试。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标准,按2008年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原总政治部干部部印发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附件3)的内容与要求执行。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②体检。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体检标准,按照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原总后勤部颁布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卫〔2015〕904号)执行。由原总政治部明确的体检项目所需费用全部免除,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考生和家长的费用。
3.时间安排。①6月26日,分别在福建省军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福州鼓楼区白龙路2号)、泉州军分区金星酒店(泉州市鲤城区东街118号)会议室召开招生面试人员培训会,统一面试标准、提出工作要求、强调有关纪律。②6月27日至28日组织面试体检工作。面试体检具体时间安排:6月27日上午福州点为福州地区,泉州点为泉州地区;6月27日下午福州点为宁德、南平地区,泉州点为漳州、龙岩地区;6月28日上午福州点为三明、平潭地区,泉州点为莆田、厦门地区,6月28日下午机动。各地区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所指定的体系医院参加面试体检,若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参加的,可参加6月28日下午的面试体检,逾期不再组织。③7月2日,省军区招生办将第一批合格考生信息刻录光盘送交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7月4日,省军区招生办将最终全部合格考生信息刻录光盘连同军检表送交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四、关于军队院校招生录取工作
2016年军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录取工作,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各军队招生院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原总政治部政干〔2010〕122号、123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军事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的成绩和报考志愿,按招收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为进一步做好军队院校在我省的招生录取工作,请在福建省招生的军队院校于6月15日前将院校的基本信息(含院校录取地点、网址、录取点联系工作电话、负责人<联系人>手机等)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和福建省军区招生办。邮寄地址: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编:350003,收件人:普招处;福建省军区司令部作训处,邮编:350003,收件人:招生办(省军区招生办联系电话:0591-24950193)。
做好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是提高招生质量的重要保证。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和人民武装部,以及福州总医院、解放军第180医院要本着对国防建设、对军队院校和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部署,严守工作纪律,确保2016年军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