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军队院校招生录取工作
2015年军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录取工作,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各军队招生院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政干〔2010〕122号、123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军事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的成绩和报考志愿,按招收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为进一步做好军队院校在我省的招生录取工作,请在福建省招生的军队院校于6月15日前将院校的基本信息(含院校录取地点、网址、录取点联系工作电话、负责人〈联系人〉手机等)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和福建省军区招生办。邮寄地址: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编:350003,收件人:普招处;福建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邮编:350003,收件人:招生办。
做好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是提高招生质量的重要保证。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和人民武装部,以及福州总医院、解放军第175、180医院要本着对国防建设、对军队院校和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部署,严守工作纪律,确保2015年军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