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并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凭借报名缴费正式发票(或相关凭证),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申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象屿集团奖学金申请表》,经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并公示3日后,于11月6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2)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对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将受助学生名单报送理事会审批。
(3)名单确定后,奖学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受助学生本人在福州市开户的中国建设银行存折或账号中。
5.报送材料:
(1)《福建师范大学象屿集团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填写,学院审核后再打印,附上研究生报名缴费相关凭证);
(2)《福建师范大学象屿集团奖学金发放表》(一式三份,学院审核后统一导出打印)。
6.报送时间:11月6日前将有关材料送交至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审核。
(八)罗利奖学金
1.资助名额及金额:资助5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2000元。
2.申请条件:由外国语学院具体负责推荐审核,相关评选条件详见《学生手册》。
3.申请流程: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并公示→学校公示审批。
4.报送材料:
(1)《罗利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填写,学院审核后再打印);
(2)《罗利奖学金发放表》(一式三份,学院审核后统一导出打印)。
5.报送时间:10月17日将有关材料送交至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审核。
六、学费减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