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生必须参加并完成真维斯店铺80个小时的勤工助学时间和20个小时的社会公益活动时间,各学院推荐新增资助初选人选应充分考虑受助学生的学业安排、个人素质、身体状况等因素。
(2)为了保证将资助款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各学院应深入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分配,确保资助落实到表现好、最需要、最困难的学生身上。
5.提交相关表格:
(1)《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一式三份,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填写,学院审核后再打印)
(2)《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发放表》(一式三份,学院审核后统一导出打印)。
6.报送时间:10月23日将有关材料送交至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审核。
(六)关心下一代兴业奖学金
1.资助名额及金额:
资助7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名1000元。
2.对象、条件:
(1)奖励已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全日制毕业班学生。福建省革命老区、贫困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来自上杭、长汀、连城、武平、寿宁、周宁、屏南、柘荣等老区重点县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2)2014-2015学年接受资助学生如参加公益活动时间达到10个小时者,如继续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继续接受该项目资助;
(3)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处分;
(4)承诺本学年参加公益活动不少于10小时者。
3.申请流程:
(1)报考并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凭借报名缴费相关凭证,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申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关心下一代兴业奖学金申请表》,经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并公示3日后,于11月6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