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家助学贷款: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在学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助学贷款额度最高限为6000元。
3.缓交学费: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在学期间可申请缓交学费,缓交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4.困难补助:学校建立校、院两级资助帮扶体系,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
5.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给予相应酬金。
6.学校积极拓展社会资源在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帮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