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16年1月20日前教务处将学生转专业申请名单反馈各学院。
5、2016年1月30日前,学院完成转出审批工作及公示工作,将《2015级转专业转出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申请表、成绩单报送教务处。
6、2016年3月3日前,学院完成对一志愿转入考核审批及公示工作,将《2015转专业转入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教务处。
7、2016年3月6日前,教务处将未被接收学生的材料转到第二志愿学院。
8、2016年3月9日前,学院完成对二志愿转入考核审批及公示工作,报送教务处。
9、教务处对结果进行审核、汇总,报主管教学校领导审批后,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在教务处网页上公示。公示结束后,下发文件。
二、其它事宜
1、学生转专业涉及到学生权益,各学院应予充分重视,务必将此项工作及相关政策传达到学生。
2、各学院要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3、各学院要做好学生转专业的咨询工作。
4、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间办理。
5、转专业工作要求严谨、程序繁杂,为使转专业学生更早进入转入后专业学习,转专业有些工作需在寒假期间完成,给各学院工作上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