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隋唐五代时期音乐
要求:掌握隋唐的九、十部乐和燕乐的基本概念及基本形态特征;掌握教坊歌舞大曲、说唱的产生与歌舞戏的演进情况;掌握隋唐五代时期的基本音乐思想;理解隋唐政治与音乐艺术的发展、隋唐的民歌和诗乐。
(5)宋辽金元时期音乐
要求:掌握民歌和词体歌曲;掌握曲艺音乐的发展、歌舞大曲的演进与戏曲的产生发展;掌握元杂剧的发展、乐器和器乐的新发展、音乐理论与音乐思想;理解城市发展与市民音乐的兴盛。
(6)明清时期音乐
要求:掌握明清民歌小曲概况、曲艺的发展和演变;掌握南戏的演进与昆腔、弋腔的发展;掌握古琴、琵琶曲及民间合乐的发展;了解十二平均律的发明。
(7)“五四”前后至新中国成立之前的音乐
要求:掌握学堂乐歌的兴起、发展;掌握美育思潮和专业音乐教育的创立、新音乐理论研究的初步成果、新音乐创作的初步发展及国乐改进活动;掌握革命音乐运动和新音乐在不同政治区域(沦陷区、国统区和解放区)的发展。
本部分考核的知识点:各历史时期代表性的音乐事件、音乐家、作品、音乐理论、乐律与音乐形态风格等。
3.《外国音乐史》
(1)巴洛克时期的音乐
要求:掌握巴罗克时期声乐音乐的发展及主要体裁形式、巴罗克时期的器乐音乐发展及主要体裁形式、巴罗克音乐大师(巴赫、亨德尔)的创作情况。
(2)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
掌握古典主义时期音乐歌剧、交响曲的发展情况;掌握维尔纳古典乐派三位音乐大师(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的创作情况。
(3)浪漫主义时期的音乐
要求:掌握浪漫主义时期韦伯、舒伯特、柏辽兹、门德尔松、舒曼、肖邦、李斯特、瓦格纳、柴科夫斯基、马勒、理查德•施特劳斯、拉赫玛尼诺夫等音乐大师的创作情况;掌握法国和意大利浪漫主义歌剧的发展情况。
(4)民族乐派
要求:掌握19世纪俄罗斯、捷克、匈牙利、挪威和芬兰民族乐派的创作情况。
本部分考核的知识点:各历史时期代表性的音乐事件、音乐家、作品、创作观念与音乐形态风格等。
二、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间为150分钟。试卷满分为300分。试卷结构如下:
考核内容比例:
1.《基本乐理》约占100分
2.《中国音乐简史》约占100分
3.《外国音乐史》约占100分
考试题型比例:
(一)填空题约20%
(二)选择题约30%
(三)简答题约30%
(四)论述题约20%
试题难易比例:较易题约占40%,中等难度题约占50%,较难题约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