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参加福建省教育厅组织的单组招生考试的考生,学院认可考试成绩,达到省规定分数,即可免考,直接参加面试。3、考试时间:(暂定)
4、考试地点:福建省民政学校(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5、评卷:由我校组织专家参照《福建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六、录取1、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各项科目成绩及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2、根据单独招生规定,如果未招满,则剩余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夏季统一招生录取中完成。3、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各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通知书。4、录取数据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七、新生待遇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和毕业时的待遇完全相同。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时有就业派遣报到证并实行双向选择,推荐就业。八、联系方式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联系电话:010-6159171961595417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邮编:101601网址:www.bcsa.edu.cn福建省民政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