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部招生考试的有关管理规定,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术能力,身体状况符合有关要求。
(一)下列人员可申请报名
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有我省户籍,出生后首次在我省申请户籍。其中,应届毕业班的学生必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并实际学习。
2.由于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福建驻军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申请人在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班的学生必须具有我省高中学历,并实际学习。
3.由于父母一方,申请人在普通高考注册前迁入我省。同时,申请人必须在我省有户籍,出生后首次在我省申请户籍。其中,应届毕业班的学生必须具有我省高中学历,并实际学习。
被投靠人虽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第一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照第四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原因将户籍迁入我省应届毕业班的学生,户籍迁入我省至少需要3年(截至2023年7月1日,下同)。同时,他们必须具有我省高中学历,并有3学年的连续实际学习经验。
因其他原因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有我省高中毕业证书的往届学生;持有省外高中毕业证书的往届学生,户籍迁入我省,高中毕业必须满3年;学历相同的人,户籍迁入我省必须满3年,初中毕业(含毕业)必须满6年。
5.农民工和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子女具有我省高中学历,具有3学年连续实际学习经验。同时,其父母必须有近三年在我省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的记录,以证明其在我省的工作经验。
6.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具有我省高中实际学习经验,并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具有高等教育资格的大学生,或已被大学录取并保留录取资格的学生。
2.高中非应届毕业生(符合报名少年班条件的除外,教育部另有规定的其他人员)。
3.高中非应届毕业年份以欺诈手段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一考试、省统一考试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高校招生考试并在暂停期间处理的人员。
5.因违反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