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4日至6日,具体安排如下。请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学校,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考点考试安排工作。
(二)考试内容及时、长
1.考试内容
(1)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通用技术、体育、健康等9门科目考试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普通高中学术水平合格考试中文等11门科目考试说明书(适用于2017年高中生)的通知》(福建教育考试)﹝2023﹞38号)。2017年版学科课程标准以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五门学科命题为依据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普通高中学术水平合格考试语文等11门学科考试说明(适用于2017级高中生)的通知》(闽教考试)﹝2023﹞38号),不设考题,考试内容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2023级)课程实施工作的通知》(闽教基础)﹝2023﹞69号),物理考试内容为《物理1》、《物理2》、《选修3-1》,其中《选修3-1》要求适当降低;化学考试内容为《化学1》、《化学2》、《化学反应原理》,其中《化学反应原理》要求适当降低。
(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普通高中学术水平合格考试信息技术、音乐、美术考试说明书(适用于2017年高中生)的通知》(福建教育考试)﹝2023﹞11号)。
2.考试时长
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间90分钟,其他科目考试时间70分钟。
(3)考点和听力播音室的设置要求
1.考点设置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管理的意见》(教学基础〔2016〕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建教育基础)〔2016〕53号),省级统一组织的所有学术水平考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试中心;申请外语科目(英语除外)考试的考生,按县(市、区)安排考场。
2.外语听力播音室的设置要求:
①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力播音系统建设的通知》(闽教考试)〔2023〕27号)做好考点听力播音室建设工作。
小语言听力考试安排在单独设置的考场,使用便携式播放机播放。
②听力广播室应配备不少于2名熟练掌握广播系统使用的管理人员和熟悉广播设备运行和维护的技术人员,并由专人负责听力广播室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