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等院校相对分离,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自2023年起,普通高中毕业生申请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考试,利用高中学术水平考试成绩进行文化素质考核,参照综合素质考核。自2023年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申请高职院校,参加省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文化素质考核采用学术水平考试成绩,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考核。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要渠道,学生也可以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2016年,省教育部制定并发布了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实施办法。2023年,省教育部制定并发布了《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考试实施办法》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实施办法》。自2023年起,实施了新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5.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坚持以德育人,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依法治国理念等。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时代性和实践性,重点考察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普通高中生的实验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考试,加强中等职业学生的基本专业技能和基本实践操作能力考试。积极探索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多种评价方法,科学有效地评价学生的综合能力。自2016年起,统一高考使用国家卷。
福建高考改革相关政策政策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自2023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总分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选修科目组成。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兴趣、专业知识和大学的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中独立选择3门。
2.改革录取机制。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化评价的普通高校招生机制。2023年6月底前,招生院校应根据学校的特点和人才培训需要,提出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要求和综合质量评价的使用方法,并向社会公布。
3.改革和完善高校人才选拔制度。高校应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重要起点,提高质量,促进内涵发展,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提高学生选择,考虑学校定位、学科特点、培训需求等,改革学科专业设置,研究制定不同学科或专业(类)的录取要求。
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将于2023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从2023年开始,将实施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