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23年高中学术水平合格考试的相关通知,省级统一组织的学术水平合格考试将于2023年1月16日至18日举行。以下小系列将为您详细盘点相关信息,供您参考。
具体安排考试时间笔试部分
时间科目日期 | 8:30-10:00 | 10:45-12:15 | 14:30-16:00 | |
1月16日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
时间科目日期 | 8:30-9:40 | 10:30-11:40 | 14:30-15:40 | 16:30-17:40 |
1 月17 日 | 地理 | 物理 | 历史 | 化学 |
1 月18日 | 思想政治 | 生物 | 通用技术 |
注:外语听力考试从144开始:30开始。机 考 部 分
时间科目日期 | 8:30-9:40 | 10:30-11:40 | 14:30-15:40 | 16:30-17:40 |
1月16-18日 | 信息技术 | 信息技术 | 信息技术 | 信息技术 |
1.2023、2023年普通高中生,其中2023年普通高中生限报物理、化学、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等5门科目。
2.其他高中生和本省户籍社会考生(以下简称社会考生)。
3.2023、2023年普通高中毕业生需参加普通高中学术基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术水平合格考试。
4.报考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报考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6门科目。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我省的学生,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六门科目的资格考试;原省级主管部门提供学术水平考试成绩证书,仅作为普通高中毕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