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通知(教学〔2017〕4)根据福建省的实际情况,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3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方便的通知》,规定了合理方便的类型和注意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高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类型在确保考试安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需要和实际情况,提供以下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一)为视力残疾考生提供现行盲文试卷和大字号试卷。
(二)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申请批准后免除外语听力考试残疾考生外语科成绩的,按“笔试成绩”×计算外语科总分/笔试总分)。
(3)视力残疾考生可携带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无存储功能的电子助视器、盲杖、台灯、光学放大镜等辅助设备或设备。
(四)听力残疾考生可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
(五)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和助行器。
(6)适当延长考试时间:在本科目规定的考试总时间的基础上,使用盲文试卷视力残疾考生的考试时间延长50%;使用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没有上肢的考生,在本科目规定的考试总时间的基础上,将考试时间延长30%。
(7)优先进入考点和考场。
(八)设立环境整洁安静、采光适宜、进出方便的单独标准化考场, 配备单独的外语听力播放设备。
(九)考点、考场配备专门人员(如指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协助。).
(十)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志、交流板等。
(十一)考点提供能够完成考试所需的盲文纸和普通白纸。
(十二)其他必要且能够提供的合理便利。
高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方便的注意事项(一)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必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向报名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并填写《2023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及以上、法定监护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下同)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