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指标生招生的目的是要充分发挥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导向作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教育平等化,全面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使各级各类初中学校的学生都有机会进入优质普通高中学习。今后,我市将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进一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的比例和范围。
五、填报佛山一中等8所学校指标生志愿栏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填报指标生志愿栏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㈠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或享有同等报考资格的初中应届毕业生;㈡必须参加佛山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㈢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应在B等级(含B等级)以上;㈣具备在同一所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学籍的档案资料。凡具备以上基本条件的考生,可以根据自己学业水平实际,大胆填报指标生志愿栏,增加被佛山一中等8所学校录取的机会。
六、佛山一中等8所学校指标生录取标准的是如何确定的?
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指标生招收比例要求,佛山一中等8所学校,每所学校仍安排30%的普通生计划招收指标生;其中,佛山市第一中学指标生面向全市招生,其他7所学校面向区内招收指标生(简称7所学校指标生)。市招生办按生源比例将佛山市第一中学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各区,各区负责把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区内各初中学校;7所学校指标生的分配方案由各区制定。指标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不低于各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分数线20分以内,投档规则与普通生投档规则保持一致。佛山一中等8所学校未完成指标生计划的自动收回,并转为该招生学校的普通生计划进行投档录取。因此,我市普通高中指标生投档录取办法如下:
首先,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的录取标准,降20分划定各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线;若某普通高中有多个录取标准,则以该校录取标准中总分较低的分数执行,即就低不就高。
其次,根据普通高中学校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名额及填报该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在投档过程中,若某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分数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
第三,将普通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该校的普通生计划,其招生范围与该校普通生计划招生范围一致,并按照未完成的计划数以1:1为比例,对填报该校指标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生的志愿及其顺序,根据普通生的投档原则将这部分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