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假期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值班人员要熟悉值班工作要求和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坚决杜绝非正式人员代班、替班等现象。严格落实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市教育局将对局属各单位值班带班情况、通讯联络渠道是否畅通进行抽查,凡发现单位无人值守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凡因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将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单位于2018年2月9日前将本单位的带班值班名单报市教育局办公室(102室)备案。
八、各县(区)寒假工作安排可由县(区)教育局根据上述规定酌情安排,但不得随意增减放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