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扎扎实实地搞好假前安全大检查。放假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组建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安全检查组,广泛开展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用电、取暖、危房、防火疏散通道、用车等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设施和环节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决不允许留有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立即加以解决。对假前整改不了的隐患,要采取应急措施,落实责任,落实人员,昼夜监控,防止事故发生。1月15日前,将自检自查情况及整改情况报市教育局保卫科。
3.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教育,利用不少于2课时的时间,组织师生学习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了解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和防范措施,安全教育情况要记录存档。
4.加强学校内部保卫工作。假日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搞好校内巡查,严格落实三级值班、值宿制度。各级领导要亲自带班,更值人员要恪尽职守,提高警惕,不得脱岗和睡觉,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要组织夜检夜查,督促值班值宿人员尽职尽责。各级各类学校假前要将值班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查,市教育局将组成巡查组对各地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玩忽职守、措施不力、违反规定的地区和单位,将按有关精神严肃处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值班值宿情况轮流表于1月12日前报市教育局保卫科。
5.执行事故上报制度。凡涉及到中小学校及师生的火、水、电、煤气等灾害及人身伤亡事故,特别是对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问题,必须在2小时内电话报市教育局。(电话: 6165500,如有拖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精心组织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新学期教职工考核准备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利用寒假做好教师的业务培训工作,要做到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注重实效,特别是要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强化骨干教师和班主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