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6〕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2月1日
2017年端午节放假通知范文一:
20xx年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节假日期间,各区县、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xxx
20**年**月**日
2017年端午节放假通知范文二:
按照国务院有关节假日放假规定,并结合我单位工作情况,现将20xx年端午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6月22日、23日放假2天,6月24日恢复正常工作。
2、放假期间,暂停一切业务,请各位金科家人提前处理有关事项。
3、请各位领导、家人互相转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