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切实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保证学生的休息时间,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安排好学生假期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假期安排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教育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中小学校假期休息日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中小学假期起始时间
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12号)文件要求,统一假期时间,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假期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6年寒假时间为4周,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至2月22日(农历为2015年腊月十七日至2016年正月十五日),2月23日开学;普通高中寒假时间3周,放假时间为2016年2月2日至2月22日(农历为2015年腊月二十四日至2016年正月十五日),2月23日开学。
(二)暑假放假时间:义务教育阶段2016年暑假时间为8周,放假时间(按照公历计)为2016年7月7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普通高中暑假时间为7周,放假时间(按照公历计)为2016年7月14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
(三)学校不得占用寒暑假期组织学生军训。若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设置考点考试而耽误的学生正常上课时间,需经市教育局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调整,调整方案要向社会公布。
(四)2016年中小学公共节假日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情见附件)。
二、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和校园安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高度重视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学校、师生安全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激发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主观能动性,一手抓学生的安全教育;充分激活全市各中小学校的责任心,一手抓学校安全工作,“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抓硬”。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手机短信、校园网站和班级QQ群等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意外伤害、防火、防盗、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传染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每一个学生的自护自救和求救能力;学校要做好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维护假期校园秩序;要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改造和修缮工作,尤其是针对我市暑期降雨较多的特点,认真排查校舍,特别是各类在建工程、围墙、宿舍危房及其他临时建筑,排查问题隐患,及时排除;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均要事先进行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注意对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引导家长慎重选择假期出行(游)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足额购买保险等,原则上避免学生独自出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