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监护: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实施监护者称监护人,监护的对象称被监护人。监护人通常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未成年人的近亲属;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近亲属或所在单位。
(4)犯罪的基本特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有三个基本特征:1、社会危害性。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2、刑事违法性。这里的“违法”,是指触犯《刑法》,而不是违反其他法律。3、应受处罚性。对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要承担刑罚处罚的法律后果。
(5)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违法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违法行为是法律责任的前提,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必然后果。法律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6)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刑法为保护被害人的利益,鼓励见义勇为,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作了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