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日的由来】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中,部分民众可进法院参观。
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历年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
2001年
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
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3年
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04年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005年
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06年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7年
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008年
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09年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0年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2011年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2012年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13年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法制宣传教育的意义】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和制度上形成更为有力的保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所蕴涵的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五个统筹”等原则要求,需要通过法制建设来保障、来促进。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