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正确认识和判断一些错误认识和观点。当前社会上出现了一些错误的看法和说法,甚至存在于我们的党员干部之中。第一种是认为“越反越腐”。最近几年,我们党查处的腐败案件越来越多,级别也越来越高,于是就有人说“腐败越反越多”了。这种说法是缺乏科学分析的。查处的腐败案件逐年增加,并不等于腐败越反越多,而是反腐的力度在逐渐加大,腐败分子的存量愈来愈少。第二种是“唱反调”。国外查处了腐败问题,有人说“体现了自由、法治精神”;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处决了成克杰、陈良宇等高级干部,一些人却说“共产党连高官都腐败了”。未查处腐败的高官时,有些人攻击我们党只打“苍蝇”不打“老虎”;查处了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他们又说这些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这些评判都是偏执的,是没有根据的错误认识。第三种是认为“影响发展”。2014年,我国经济增长率7.4%,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把2015年的经济增长目标定为7%,有些同志就会说,原来我们经济增长率一直保持在9%以上,现在经济增长放缓是反腐败导致的,有些甚至还说餐馆生意不好、经济不景气都是八项规定引起的。这些认识都是不对的。如果我们不反腐败,任由腐败滋生蔓延,社会就会动荡,生产力就会削弱,那才会影响和破坏经济的发展,甚至亡党亡国。当前经济放缓是国家政策的调整,是由快速增长转向平稳增长,是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对于以上这些错误的认识和观点,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头脑清醒、是非分明、站稳立场。
二、准确把握党的纪律规矩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首先要学规矩、知规矩、懂规矩。党的纪律、规矩内涵丰富、体系严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在党的十八大通过新修订的党章不久,习总书记即要求全党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二是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三是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当前,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些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党员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四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对我们这么大一个执政党来讲,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任务艰巨繁重,不仅有成文的规矩,还有大量的不成文规矩。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这些是成文的规矩。这些成文的规矩不可能囊括所有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可能穷尽对党员干部思想和行为应当规范的所有事项,还必须以不成文的规矩作为补充,使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管党治党没有空白、不留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