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激励约束强化机关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要有制度作保障。要增强“四个意识”,把改革创新贯穿机关作风建设始终,实行正向激励和刚性约束并举,形成一套务实管用的机制,实现严管干部与关爱干部相统一、正风肃纪与调动积极性相促进。
一要建立评议机制。要创新“互联网+评议”模式,实施全民大数据评议工程,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家、行风监督员、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拥有审批权、执法权的机关处室和基层站所进行评议。对被评为年度“满意单位”的,要予以通报表扬;对被评为年度“不满意单位”的,要采取约束措施;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对其主要责任人要就地免职,对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要进行问责,其主管部门“一把手”要承担领导责任。这项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
二要建立问责机制。要抓紧制定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问责暂行办法,让作风这条“高压线通上电”。要设立招商引资投诉处理中心,对损害发展软环境的行为零容忍。对反映审批问题的必查,对项目迟迟不落地的要督查,对投资业主撤回在汉投资的要倒查。今后凡是重大项目投资者有投诉的,对被投诉的干部要先停职再调查,经查证属实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谁损害武汉投资环境,就砸烂谁的饭碗!这项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商务局(招商局)牵头负责。
三要建立免责机制。市委近期将出台《关于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列出容错免责清单,对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推动重点工作等过程中出现一定失误,但不违背党纪国法、未谋取私利、未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的,经有关方面认定,可以免除相关责任,不影响考核评优评先,不影响晋级晋升。要为敢于担当负责的干部担当负责,为改革创新的干部解除后顾之忧。这项工作由市治庸问责办、市委主体办牵头负责。
四要建立激励机制。市委近期将出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把“官帽”用于激励干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要改革政绩考核办法,把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力度和成效作为检验干部实绩的主要依据,让想干事的有机会、敢干事的有舞台、会干事的有作为、不干事的撤下来。要完善奖惩制度,对争取上级支持有突出贡献的,对条块工作在全省位次明显前移的,要给予记功;对成绩优秀、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对三年内考核没有一次被评为优秀单位的,其主要负责人不得优先提拔;对三年内没有一次被评为优秀的干部,不得优先提拔,真正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这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