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督。制度建设是解决“不能腐”的有效手段。我院在制度建设上还存有许多薄弱环节,必须要进一步强化。首先,一些规定要更加明确具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必须要界定清楚,绝不能摸棱两可,含糊其辞。最近,县纪委发出的十个严禁,界定非常清楚。我们在必须坚决执行的同时,也必须吸纳到我们医院的内部管理制度上。我们要对各方面的制度进行检查梳理,该健全的健全,该补充的补充,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其次要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制定好制度是制度建设的前提,执行好制度才是制度建设的根本着眼点。离开了执行,再好的制度也没有意义。所以,加强医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在于提升制度执行力。全体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要增强制度意识,打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把制度转化为行为准则、自觉行动;要自觉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每一位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都要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领导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要发挥好带头作用,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要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在这里我特别要强调的是院班子要放好样子,做出表率。要静得下心来思考工作,沉得下身子抓好工作,挺得直腰板担得起责任。只有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作出榜样,抓出成效,才能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再次,操作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是防止腐败的最佳路径。要进一步认真落实院务公开,科务公开,阳光采购,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增强办事透明度。比如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要经院药事委员会集体研究,严格审核经营者的经营资质,全面考察其经营的信誉度,签订公开透明的购销合同,货比三家,坚持在同等条件下,购进质优价廉的药品和器械,明确付款方式,把购销的各个环节置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搞个人说了算。要定期召开院外监督员座谈会、医务人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设立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坚持开展院长接访日,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医患沟通和社会监督。医院要开辟专门公示栏,公布局纪委、院监察室、院办公室的电话,接受群众投诉与监督。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改,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建立健全加强行风建设和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第三,监督要跟上。院监察室、院审计、医教等部门都要坚持原则,大胆工作,要真正发挥好内部监督的作用,切实做到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