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
抓好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是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按照中组部要求,自治区部署开展了集中推进“两个覆盖”专项行动,明确提出9月中旬前完成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力争到今年年底,使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大幅提升,确保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建必建,确保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确保非公有制企业职工50人以上的有党员、100以上的有党组织,确保自治区级以上社会团体和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民办学校、民办医院以及律师、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等实体性社会组织有党的组织。
一是要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对工业园区、商务楼宇、商业街区、专业市场等重点区域,要在抓早、抓小、抓难上下功夫。抓早,就是对新设立企业,要同步采集信息,同步谋划推动组建党组织;对没有党员或党员少的,可通过园区人才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等为企业推荐党员职工,通过倾斜计划加大党员发展力度,通过先行建立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抓小,就是对分散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可采取片区联建、同业共建、龙头企业带建等实现组织覆盖,也可依托党建工作指导站、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把零散党员纳入党组织管理。抓难,就是对那些具备条件、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外商投资、互联网和文化创意等企业,通过领导挂点联系、党建工作指导员上门孵化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一家一家地突破。特别是要认真落实盟市、旗县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人大政府政协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非公企业和1个社会组织制度,一对一指导推动“两个覆盖”工作。对民办学校、民办医院和律师、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等重点行业,要坚持“谁登记谁组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三同步”要求,在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和评估时,同步推进“两个覆盖”。
二是要切实提升覆盖质量。按照便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优化组织设置,覆盖单位过多的要划小组建单元,能单独组建的尽量单独组建。要做好后续巩固工作,明确隶属关系,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和业务指导,提供必要的经费、场所等保障,指导推动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紧紧围绕促进生产经营发展、凝聚服务群众开展活动,不能为了提升覆盖率、扩大覆盖面而忽视党组织组建的质量,不能只建不管,看似党组织建起来了,实则没有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