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摒弃传统的惯性思维,把法治思维贯彻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应当承认,法治意识淡薄、不按法办事在实际工作中,特别在操作层面普遍存在。新《预算法》及最近国务院陆续出台的一系列相关规章就是我们在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法治准绳和基本要求。把法治思维贯彻到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根本上是要规避法律风险。传统上讲,规避法律风险是保护我们自身干部,解决单位内部管理的问题。按新的要求,法律风险不仅仅是财政自身的风险,而是由财政自身的风险所导致的政府的法律风险,乃至社会的一系列风险。这一点应当成为财政干部心中最大的“戒”,这不是耸人听闻。如果我们的某一项决策建议于法无据,实施后带来的一系列影响就是政府的法律风险,引发的社会问题就是社会风险,这要求摒弃传统的人治思维,做到处理业务工作于法有据,在法律框架下推进各项工作,办理各项业务。
(二)依法协调组织好财政收入。一是要改变过去在收支管理上重支出、轻收入组织的倾向。一直以来很多同志认为收入是税务的事,在新常态下这种思维也要转变。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预算是从收到支的大预算,预算法的执行主体是财政部门,那么收支的责任也应当承担。当前经济下行背景下,收入压力越来越大,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如果收入不抓紧,采取非常之举,很可能出现负增长。二是要加强收入的分析和研判。过去,对收入预测和研判相对来讲不积极,对市本级新的税源和增长点没有做到心中有数。在当前税收压力增大的情况下,要把对税收的分析和研判作为职责内容的一部分,改变过去那种基数加增长的税收目标管理模式。三是完成好非税收入的征缴。按照新《预算法》,非税收入也是财政收入重要的组成部分。孝感非税收入征管一直走在全省前列的,我们要延续这种态势,抓好非税收入的征管、征缴体制改革等系列工作,争取在当前国地两税收入下滑严重的背景下,确保非税收入的正常增长。四是处理好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和发展经济的关系。国务院已行文,要求各地对过去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清理,从讲政治纪律守政治规矩的要求来讲,我们应该贯彻落实,但是对清理的内容、时间范围和时间节点,我们都要认真研判分析,注意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五是落实收入目标包县责任制,加大协调督办力度。过去只是班子成员在包,今年实行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联手包县市,加大督办落实力度。
(三)依法硬化预算的刚性约束。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编制好预算。首先,编制环节要科学、精准。要摒弃传统思维和传统方法,处理好历史延续和法定支出责任的关系。现在编制的预算很多方面是基数、历史惯例、历史延续占了主导,除了保运转、保民生方面,真正的法定支出责任如何编制预算相对较弱。其次,保证重点和兼顾一般的关系。经过近几年收入的增加,保障水平的提高,收入编制的完整性有很大改善,但按法定支出的责任的要求来讲,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们在很多方面有欠账,但是每个年度在考虑消化这些欠账的时候都缺少研判和分析,没按照法定支出责任的要求把它提出来,消化掉、解决好,所以年复一年,带来的这种欠账越积越大,反倒没有决心解决这个问题。二是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预算管理的首问责任。预算管理相关科室要真正地沉下去了解剖析分管预算单位的财务工作状况,做到心中有数。预算管理科室作为第一关口,对预算单位的财务活动、收支状况、存在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没有数?在预算管理过程中,作为业务科室究竟有哪些事权管理的边界,都应该厘清理顺。三是督促预算单位切实履行好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这是新《预算法》的新变化。如果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出了问题,首先要追责的是部门预算单位,其次财政作为业务主管部门,也应在监督和指导方面承担责任。四是严把追加预算支出的关口。这是今年支出管理的重中之重。业务科室要在各个层面严把关口,除了国家重大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外,一律不再受理追加预算。作为财政部门,要形成共识,宣传并增强这种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