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决好追责、问责的问题。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现象是全面从严治党、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所在。脱贫攻坚不能成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的“温床”,应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摸排,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快查快结,但同时也一定要防止乱打板子,挫伤干部的积极性……通过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要解决提升综合能力的问题。光说不练假把式,一知半解难成事,要想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既要具备学习政策的能力,又要具备运用政策的能力,还要具备在政策框架下创新的能力。应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让党员干部熟练掌握党的各项扶贫政策、精准扶贫措施,认真履行好扶贫工作的职责,提高做好扶贫工作的真本领,保证质量、量力而行,坚决杜绝“虚假脱贫”,防止“急躁症”,面对面交流,实打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扎实。
“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让我们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以及超常规的力度,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以问题为导向,确保整改到位,全力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