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大投入,整合使用。各级财政要建立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提高扶贫支出占公共预算的比重。各涉农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每年投向70个贫困村的项目资金要达到涉农项目资金总量的40%以上。要充分发挥金融扶贫的作用,全面实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用好用活支农再贷款政策,特色农业、林业及各种惠农保险重点向贫困户倾斜。要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创业,实现共赢发展。对社会各界捐助的扶贫善款,要不折不扣地按其意愿使用。要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大脱贫项目为载体,在县级层面加大各方面资金整合力度,避免浪费和重复建设,集中财力解决突出问题。
三是凝聚力量,形成合力。联系指导贫困村的各级领导,要坚持每个季度到村调研指导,出主意,谋规划,解难题,抓落实。参与定点帮扶的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一如既往地履行社会职责,出人、出钱、出物,切实解决帮扶村一两个最紧迫的事项。驻村工作组、驻村第一书记要加强协作,配合村支两委摸清村情和贫困农户致贫原因及发展需求,帮助理清脱贫发展思路,组织落实好各级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让惠民政策精准落实到户到人。驻村农技人员要加强农用技术指导,以现场观摩、培训讲解等方式,提高贫困群众的实用技能,增强脱贫致富的内生力。要大力开展民营企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目前全市有67家民营企业主动参与,有的民营企业拿出了真金白银帮扶联系村,在当前形势下实属不易,值得充分肯定。希望我们的民营企业继续发挥优势,在这轮脱贫攻坚中做出更大贡献。
四是发动群众,激发活力。脱贫致富终究要靠群众自己努力。要加强对各级脱贫攻坚政策的宣传,让基层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积极主动地执行政策,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要教育引导基层群众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不等不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真正实现从“要我扶贫”到“我要脱贫”的转变。要尊重基层群众的主体地位,扶贫项目立项前应充分征求基层群众意见,项目实施要让群众全程参与、监督。要重视发挥基层群众首创精神,既要支持群众积极探索,更要对群众创新的扶贫方式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促进脱贫攻坚深入推进。
五要强化考核,务求实效。最近,中央出台了《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我们也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完善了我市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办法,并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考核,逗硬奖惩。要及早制定贫困对象退出机制实施方案,明确退出标准和程序,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脱贫攻坚有的放矢,充分体现“六个精准”的要求。要突出重点、善督善导,着重检查年度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资金到位和拨付、项目推进和实效等情况。要善于发现工作推进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分析原因,拿出办法,及时加以解决。要建立科学的脱贫成效评估机制,积极开展引入第三方评估验收试点工作,确保脱贫实效经得起各方面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