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三爱三反发声亮剑心得体会(2)

发言稿2018-11-08王新老师

3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于2017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指出了“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提出了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具体措施;明晰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以及全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明确了“去极端化”的法律责任。这为“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

学习中,参学人员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进行了大学习、大讨论,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去极端化思想,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县人大驻阿克奇社区工作队副队长阿吾提江说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首先要把《条例》学透彻,坚决贯彻落实,然后以多种形式宣传到每一位群众家里,让大家能清楚什么是极端化,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让大家更加了解极端化的危害,让他们远离这些极端思想。”

在学习了《致维吾尔族同胞觉醒书》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一致认为《觉醒书》内容说到了各族干部群众的心坎里,体现了各族干部群众爱祖国感党恩、珍惜幸福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强烈心声和共同愿望。

大家纷纷表示,吾布力喀斯木·买吐送作为一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在关键时刻敢于发声、勇于亮剑,为大家做出了表率、做出了榜样,我们要以吾布力喀斯木·买吐送同志为典范,坚决与“三股势力”斗争到底,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爱祖国感党恩,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出应有贡献。

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赵广书说:“祖国大家庭中的各民族兄弟姐妹本来就是一家人,我们要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在反分裂斗争中,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促进民族团结上以身垂范,更要带动周围的信教群众爱党爱国爱教,共同为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做出自己的贡献。”

居民阿依古丽说:“我们新疆是个多民族的大家庭,大家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就应该互帮互助,团结友爱。我们要以吾布力喀斯木·买吐送同志为榜样,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把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融入到我们的血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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