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市看,我市脱贫攻坚战虽然取得了首战首胜,但离省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骆惠宁书记多次强调,做好扶贫攻坚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去年以来,我们坚决扛起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在全面落实中央精准脱贫“五个一批”的同时,扎实推进具有吕梁特色的“三个一批”,光伏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护理护工培训就业、合作社造林等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脱贫攻坚实现了首战首胜,全市278个贫困村退出,11.1万贫困人口脱贫。客观地讲,去年一年特别是后半年以来,全市各级干部抓扶贫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工作成效开始显现,广大基层干部、各级扶贫干部、农村群众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对此应当充分肯定。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从我们面临的任务和工作的现状看,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脱贫攻坚的压力传导还不够。一些领导干部对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认识不高,时间精力不到位,没有攻城拔寨的压力,没有只争朝夕的动力,没有坚持问题导向,没有拿出应有的措施办法,一些地方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一些帮扶部门、驻村工作队与乡镇、农村配合不到位,工作“两张皮”的现象仍然存在,没有形成攻坚合力,帮扶效果还不理想。二是精准方略落实不到位。县、乡镇、村,包括一些市直、县直部门的同志,对脱贫攻坚重视程度不高、工作力度不大,责任没有落实,对扶贫对象的识别、退出不精准,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没有真正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没有真正帮在点上、扶在根上,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还不够高。三是扶贫产业没有形成规模。脱贫攻坚“十大重点工程”,特别是在发展脱贫产业上,还没有真正形成规模,产业的覆盖面还比较小,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还比较差,离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效果还有很大差距,离使更多接地气、有特色的产业和项目在吕梁山上遍地开花、在所有村头田边结出丰硕之果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四是农村基础设施存在差距。贫困村基础设施水平与脱贫标准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还比较重。不少乡村环境卫生差,残垣断壁、危旧房屋多,村街污水横流、尘土满天,垃圾乱堆乱倒,村容村貌亟待改善。五是脱贫主体的内生动力不足。一些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意识淡漠,脱贫信心不足、热情不高,等低保、靠扶持、要救济的“等靠要”思想仍然比较严重,少数地方仍存在“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的现象。一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效不大,健康、文明、卫生、科学的生活方式还没有形成,不少地方铺张浪费、盲目攀比和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还不同程度存在,尊老爱亲、赡养老人的传统美德传承弘扬得还不好。这些问题,反映了我市脱贫攻坚形势任务依然艰巨、依然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