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明确“两联三包”驻村队长和帮扶部门单位一把手的责任。“两联三包”部门单位要做好本村的基础建设、产业培育等规划的制定,项目的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驻村队长要加强对本村帮扶干部的管理;各部门单位一把手不仅要抓好单位的包扶工作、自己的帮扶户,还要督促检查副职的帮扶工作,包括项目的落实情况、收入登记情况和到岗情况,确保按时限完成帮扶任务。
四是明确考核和奖惩措施。县上将出台帮扶干部管理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和对部门单位、乡镇及帮扶干部的考核办法,建立定期检查督导、汇报通报、综合考核、用人导向和责任追究机制,将扶贫开发与本职工作评价和干部使用挂钩,实行月督查、季统计、年终综合考核。对扶贫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于完不成扶贫工作任务的帮扶干部,一律不提拔、不重用、不评优;对于完不成扶贫工作任务的乡镇和包扶部门,对其当年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对帮扶工作推动不力、考核不达标的乡镇和部门负责人和帮扶干部进行问责。乡镇要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不定期检查、半年督查和年终综合考核,考核贫困村、贫困户入村、入户率要达到100%。
最新脱贫攻坚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2
各位领导:
我市的扶贫开发工作已经全面铺开,民政部门作为社会保障的职能部门,我们将按照“瞄准特困对象、实行兜底保障、开展精准扶贫、同步建成小康”的工作思路,在充分履行好驻村扶贫工作职责基础上,重点从实施“三大民生幸福工程”着手,对低保对象、患病家庭等困难群体实施精准扶贫战略。
一、实施低保兜底工程,让困难群体分享幸福阳光
把精准扶贫开发工作当作民政工作重心来抓,成立精准扶贫开发工作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开展精准识贫、扶贫、脱贫工作。围绕扶贫大局,抢抓我市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等利好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民政各类项目资金,为我市扶贫帮困和精准救助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织牢兜底网络,充分发挥低保“输血”功能,逐步提高贫困村低保对象保障标准;规范核查程序,精准确定保障对象,适当扩大低保覆盖面,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消除绝对贫困对象。不断深化低保“阳光清查行动”,实现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目标。
二、实施医疗扶持工程,让患病群体增添幸福指数
全面建立“救急难”临时救助制度,对突遇不测、因病因灾等陷入生存困境的群众,给予“急难”生活救助。创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实行“病前、病中”和“义诊”相结合的救助办法,对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取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限制,进一步提高医疗自费部分的救助比例。大力促进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间的有效衔接,简化救助程序,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及时结算服务,有效缓解农村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致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