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去极端化”工作事关人心凝聚,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只要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用好“五把钥匙”,齐抓共管、综合发力,就一定能够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首先,要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伊斯兰教。 对全球的极端恐怖分子和一些人打着伊斯兰教旗号所进行的种种反人类勾当,我们绝不能把它们和伊斯兰教等同起来。伊斯兰教反对暴力、崇尚和平,“伊斯兰”在阿拉伯语中含有“归顺、服从和顺从”之意,要求穆斯林对那些即使不赞成他们信仰的人们也要表现出尊重和宽容。伊斯兰教还强调和谐,不仅强调人和人之间的和谐,还有人类与宇宙之间的和谐,人类与其他方方面面的和谐。伊斯兰教教义中没有任何要求、准许,甚至是容忍任何恐怖主义的地方。不仅如此,伊斯兰教的经训明文要求穆斯林要远离偏执和极端,远离暴力和恐怖行径。
其次,要团结广大信教群众。面对宗教极端主义思潮和恐怖主义行为,特别值得强调的是,我们不能忽视穆斯林群体本身的力量,他们是抗击暴恐活动的积极力量。反对极端和恐怖主义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广大穆斯林坚定地认为,与极端主义作斗争、实现社会的现代化是自己的职责。要通过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孤立并最终消灭“三股势力”。要尊重伊斯兰教,鼓励温和的大多数穆斯林以虔诚的信仰为武器,运用《古兰经》中教导我们的原则反对恐怖主义。
再次,要认识到“去极端化”并非是“去宗教化”。宗教极端主义否定传统宗教观念,否定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禁止穆斯林唱歌跳舞和参加体育活动。宗教极端主义就是要通过这些手段破坏新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氛围,为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做掩饰。
目前被人们普遍关注、议论最多的所谓的“新疆宗教问题”,实质上是宗教极端主义问题,而宗教极端主义本质上是一个政治问题,是我们打击的对象。宗教极端势力危害极大,遏制和打击这股势力,迫在眉睫。在严厉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的同时,我们还要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满足他们合法的宗教活动需求,尽量避免伤害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新疆的信教群众约占全疆总人口的60%,他们是构建和谐新疆和维护社会稳定不可或缺的积极力量,积极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合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区别,充分发挥他们在抵御渗透、打击宗教极端主义中的作用,有助于从根本上消除宗教极端思想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