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的八项权利,那么共产党员这个权利,它是指党章规定,赋予共产党员参加或从事党内某种事项或者活动的行为权利,它是我们党内民主的具体体现。那么党章的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党员享有的权利,那么我们也就是八项权利。
第一项就是,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第二项权利是,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第三项权利是,对于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第四项权利是,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的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的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违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第五项权利是,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第六项权利是,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者做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或辩护。
第七项权利是,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第八项权利是,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那么党章中规定的这个八项义务和八项权利,它要求我们的党,所有党员无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贡献大小,在党员义务面前人人平等,每个党员都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去做,只有这样才可以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才能够使党成为团结的,有战斗力的党,才能够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使命。
那么共产党员也要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不能轻易放弃和错误的使用党员权利。党章中规定的党员权利,是健全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条件,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有利保证。所以各级党组织要疏通各种渠道,保证党员权利的行使,那么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正确对待和行使自己的权利,这是我们党章中,关于这个党员标准的什么,一些规定,这是我们学习的第一个方面。
二、“四有四讲”是检验合格党员的重要标准,也是更高的要求
第二个方面就是,“四讲四有”是检验合格党员的重要标准,也是更高的要求。我们大家知道,党的先进性是历史的,具体的,党员的标准也是历史的,具体的。那么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对于党员的标准进行了具体化,那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党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