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密集场所。这些场所人员集中、密度大,加之普遍进行了装修,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所以要始终把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歌舞厅、商住楼、学校、医院、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检查的重中之重,按照“两通一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应急照明灯完好)的基本要求,反复检查,下大力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有故障或损坏,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被封堵、占用、上锁,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等问题。
(二)易燃易爆场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行动方案,在全县范围内深入清剿各类易燃易爆单位的火灾隐患,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预防易燃易爆单位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确保易燃易爆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确保专项行动开展有力,成效显著。消防、安监、住建、市监、工科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实施部门联动,联查联办,形成整治合力,要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分别对辖区石油库、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厂等开展检查,大力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并根据辖区情况,合理安排警力,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扫清盲区、不留死角。
(三)农村消防工作。我县的农村消防工作非常薄弱,已成为制约我县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因此,要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农村消防工作,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农村消防工作领导机制,加快农村消防建设工作的推进,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乡镇政绩考评内容。结合我县乡镇专职消防队队伍建设情况,重点解决农村消防规划、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农村防火灭火水平。
(四)彩钢板整治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形成氛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辖区内实际情况,立即全面开展摸排,确保排查率达到100%。二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加强协作,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建立联动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全面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三是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安监、工科、市监、住建、卫计、交通、消防等职能部门要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坚持执法工作的高标准,坚决排除干扰,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该停产停业的要依法关停,该处罚的要依法查处,务必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坚决解决“发现不了、管不了、拆不了”等问题,全力消除火灾隐患。
三、狠抓落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认真吸取近年来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经验教训,认真分析、研究本部门和本单位火灾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认真落实各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努力解决市政消防栓锈蚀、消防车通行不畅等问题。要切实推进联合执法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良好的消防工作合力。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科、市监等部门要合力把好消防安全源头关,凡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或生产、经营场所,一律依法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对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吊销或暂扣许可手续。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教育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负好责,把好关。有关部门要指导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大力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公安消防部门要针对各季度火灾多发和近年来爆炸、泄漏等事故突出的特点,制定预案,进行演练,加大防护器材、破拆、堵漏工具的配备,加强车辆器材的维修保养,从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技术上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出动、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