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守纪律、讲规矩,是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强不强的试金石。在现实中,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或是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或是口无遮拦、乱评妄议,或是自由散慢、目无组织,或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或是说情拉票、跑风漏气。存在这些问题,就是很多人不把规矩当回事,执行规矩力度不够。从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一个个腐败案例来看,尤其是一些地方、领域出现的塌方式腐败,它反映出在某些地方、某些系统、单位,党的规矩、制度、优良传统没有得以传承和执行。并不是说这些规矩发生了变化,而是这些人的脑子里没有了这些规矩。那些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往往是从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进而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仅2014年,全国依法严惩、查处的腐败犯罪和经济犯罪,厅局级以上的有99人,县处级的有871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2572个,处理7087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573人。从我县来看,2014年,全县共立案81件,结案76件,涉及乡科级干部1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因此,守纪律、讲规矩,对领导干部既是约束更是爱护,既是限制更是保护。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守纪律、遵照规矩。要加强自律,守住底线"不想违".自律是党员干部的基本道德要求。回顾那些走向歧途的党员干部,无一不是心存侥幸,从不守自律、不讲规矩开始,一步一步走向腐化堕落的深渊,最终不能自拔,沦为"阶下囚".对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底线思维",时刻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来行事用权。同时,要始终保持警惕,不要在一念之间拿了不该拿的东西、去了不该去的场所、吃了不该吃的饭局,最后被人"套牢".要加强他律,接受监督"不能违".公仆接受公众的监督,天经地义。可现在,有的党员干部认为组织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群众监督是与自己过不去、对着干,是存心找茬、挑刺,这都是十分错误的。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接受监督不是剥夺权力,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干部。分析受到查处的党员干部,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小节到大错的过程。如果他们一开始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也不至造成无法挽回的结局。要严格执规执纪,心存敬畏"不敢违".规矩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干部手中都有一定权力,必须牢固树立"规矩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凡规矩纪律要求不能做的,就坚决不做,不打"擦边球".对有问题苗头的要及早提醒和批评,对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