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担当,构筑良好生态。圣贤胼手胝足,劳心焦思,惟天下之安而后乐。现在,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中央的判断是依然严峻复杂,并呈现“胶着状态”。重任在肩、征途如虹。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岗位特殊、使命神圣、责任重大,更要“见得思义”、“铁肩担道义”。执纪监督问责得罪人在所难免,既然承担监督责任,就要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不能摆架子、做样子,要有“啄木鸟”精神,把“病树”治好,把“烂树”砍掉,挽救一片森林。
二、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律他”,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推动者
明责尽责,抓实两个责任。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党组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党组织疏于教育、怠于管理、惮于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处理不严肃,就可能导致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纪检干部应舍得投入心力、精力,找准职责定位,创新执纪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督促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分别管好“份内”的“人、财、物”,谋划和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抓早抓小,强化纪律尺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党章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我们要以关心爱护党员干部、“治病救人”作为我们执纪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相信群众,凝聚监督合力。“人民群众是历史活动的主体,是社会财富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当前,人民群众最痛恨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对各种特权现象最为反感。我们要更加依靠相信群众的社会监督力量,用群众的眼光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坚持走群众路线,站在群众的立场上谋划思路、落实举措,从群众中获取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合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强大正能量。
三、纪检监察干部要甘于“他律”,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践行者
主动接受监督,防止“灯下黑”。“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监督面前没有特殊群体,监督别人的人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纪检干部要积极支持、参与、配合好、维护好监督工作,正确对待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方方面面的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善于在监督的环境里干事,乐于在监督的氛围中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