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始终坚持抓住党建工作机制建设这个关键。公安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去部署和开展。搞好公安党建工作必须与公安业务工作一样,发挥系统抓、抓系统的优势,完善公安党建的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公安党建在保障公安工作完成的政治作用。为此,要把党建工作放在公安政治工作的突出位置上,自觉树立“抓党建、带队伍,抓党员、带群众”的观念,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建立党委班子党建责任制,各所各部门“一把手”要作为第一责任人,明确自己主抓的党建工作和目标责任,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的党建分管任务。要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明确党支部书记工作责任和任期目标,强化考核,逗硬奖惩,增强支部书记的角色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要始终坚持抓好党务干部的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新时期的公安党建,必须要有一支有理论、懂业务、党性强、素质高的党务干部队伍。为此,要把提高党务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作为着力点,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班,充分运用举办座谈会、研讨会、学习交流会等形式,不断提高党务干部和支部书记的工作水平。每一名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现代科技和管理知识、公安业务、法律法规、优秀传统文化等必备知识的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全面加强理论、业务学习,提升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建立完善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大力培养一批党建工作骨干,努力造就一支素质过硬的党务干部队伍。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党建工作的思路和举措。要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求真务实抓工作,扑下身子抓落实,实实在在为党员民警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好务。